苏盐井神: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9-0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股票代码:60329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 2022 年 8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公布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
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办事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各项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
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
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大会秘书处申请,股东提问的
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
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
表决方式、注意事项等事项可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苏盐井神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 :00(会议签
到时间为 13:25-13:55)
二、会议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 18 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主持人
董事长:吴旭峰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
代表的股份数。
(三)审议内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表决
1、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2、投票表决
3、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4、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六)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深入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进一步夯实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
质量发展,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
议,拟将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较好地落实党组
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同时,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10,222,000 股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完成过户
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72,926,
545 股增加至 783,148,545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772,926,
545 元增加为 783,148,545 元。
综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292.6545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314.8545万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72,926,545 股,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83,148,545 股,均为普通
普通股。 股。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江苏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 和中国共产党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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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
组织的作用。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
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公司党委和公司
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 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
《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设党群工作部作为工作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参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
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 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设立党委办公室、
委设纪检监察部作为工作部门。 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作为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
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同时成立工会、共青团等
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委办事机构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应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机构正常
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 开展活动提供必要保障,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机构配置、
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新增 第一百五十四条 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
保障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业务一线倾
斜。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公司上年度职工工
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由公司纳入年度预算。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是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
(一)落实主体责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机组成部分,在本公司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
是:
企业的贯彻执行;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
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
经理依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职权;
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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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
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五)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决定
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
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
公司贯彻落实;
项;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
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
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
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党委前置研
会拟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
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议。
(一)重大战略规划类事项;
(二)重大发展改革类事项;
(三)重大经营管理类事项;
(四)重大社会责任类事项;
(五)其他应当由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新增
第一百五十七条 根据《党章》规定及上级党组织批复,
在所属单位和内设机构设置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新增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党支部(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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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
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
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合法
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
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
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
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
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新增
第三节党委的运行机制
新增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公司党委讨论
和决定的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
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公司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新增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应
当以会议集体讨论审议的方式进行并表决,不得以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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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会签等方式代替会议审议和决策;召开公司党委会
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出席;会议表决时,可
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赞
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半数为通过。会议讨论或决定
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新增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要形成会
议纪要,由党委成员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负责组织
实施。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形成的结论性意
见,由党委工作部门将经党委书记审签的书面意见或会
议纪要发给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工会委员会,
由董事会、经理层、职工大会(职代会)分别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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