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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德医疗: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19-004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绍
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监稽案字
[2019]1 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转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于对
抽检不合格医疗器械核查的函”(浙食药稽械核[2018]18 号),显示
抽取标示生产单位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 20180118,
规格为 17cm×18cm-3P,型号为 I 型的医用外科口罩,经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
(口罩带断裂强度不符合)。
    公司生产销售批号为 20180118 医用外科口罩情况如下:公司于
2018 年 0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01 月 19 日生产完成了批号为 20180118,
规格为 17cm×18cm-3P,型号为 1 型的医用外科口罩 30000 只,并
于 2018 年 03 月 06 日将该批号医用外科口罩进行了销售。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
准的医用外科口罩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
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公司在案发前主动召回涉案产品,主动减轻违法
行为危害后果,分析不合格原因和整改。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
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3 万元整。
    二、公司核查及整改情况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生产、品质、销售等相关
部门对该批次医用外科口罩的生产、储存和流通各环节进行核查,为
避免该批次产品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对该批次产品及时、主动启动
了召回程序,并开展留样自检工作,检查结果为合格。同时,对抽检
样品的内部质量控制与监测数据多次分析与验证,口罩带连接断裂强
度出现异常的主要原因是偶发性设备异常。基于此原因,公司已对医
用外科口罩生产的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提高生产设备的稳定性和异常
停机的自动化控制,加强内部数据监测,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针对出现的产品不良现象和异常现象,公司严格按国家相关法规
要求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客户端进行报告和说明,通过更
加严格的控制产品质量,提供更安全有效的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销售的“规格为 17cm×18cm-3P,型号为 I 型的医用外
科口罩”的口罩带分为长带式和橡筋式,其中橡筋式口罩带产品 2017
年度销售收入为 201.5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0.15%,
占比较小。本次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20180118 批次医用外科口罩
(口罩带为橡筋式)货值 9,031.23 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 0.00069%;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的处罚款 3 万元,占
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025%,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医用外科口
罩其他批次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正常。
    公司就本次产品抽检不合格事项,对公司客户和投资者深表歉意。
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加强品质管理、设备管理控制、人员专业
培训,并对现有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自查改进,严把产品质量关,避
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