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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德医疗: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4-10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报告期内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职
能,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运行,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董望先生、独立董事董勍先生,董事沈振芳女士,其中独立董事占比
三分之二,并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董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等
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控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
    二、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8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
批准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
    2、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2018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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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4、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确认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对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公司及时整改。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按计划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和
客观公正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沟通、确定年报的审
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和时间安排,就审计中发现需要注意的
事项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积极协调公司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各方沟通及时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
按时高效完成。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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