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8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振德医疗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之事项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之事项
经审阅韩承斌先生和龙江涛先生的教育背景和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韩承斌先生和龙江涛先生为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