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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德医疗: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5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9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以传真、E-MAIL 和专人送达
等形式提交各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
     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股权激励的规模、
激励效果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本次
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全
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
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 网 站 披 露 的 《 关 于 变 更 回 购 股 份 用 途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的积极性,并在公司内外形成标杆示范效应,吸引和保留更多优秀人
才,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
2021-042)。
    公司董事金海萍女士和张显涛先生系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金海萍女士和张显涛先生系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办理已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等事宜,终
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
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
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
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
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
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
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公司董事金海萍女士和张显涛先生系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
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
东价值提升,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金海萍女士和张显涛先生系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金海萍女士和张显涛先生系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
持有人份额变动、提前终止持股计划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
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
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
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
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完毕之日内有效。
    公司董事金海萍女士和张显涛先生系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4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