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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德医疗: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7-24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后,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后认为: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
格由 52.70 元/份调整为 50.40 元/份;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26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236.26 万份调整为
217.82 万份。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授予条件及对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作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获
授股票期权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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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除 21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
岗位变动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股票
期权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0.40 元/份,
并以 2021 年 7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 2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7.82 万份
股票期权。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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