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振德医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0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出有效
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分别是王佳芬女士、董勍先生、董望先
生,其中董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王佳芬女士,出生于 1951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高级经济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上海市星火农场、
芦潮港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上海农场管理局工业外经处处长,上海
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和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纪
源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和平安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悉地工程设计顾问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佳芬
女士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通联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观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
东方女性领导力发展中心理事长,上海领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
业家领教,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永艺家具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勍先生,出生于 1969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曾任杭州第五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天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和合伙人,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德联净能环
保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德联
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山西德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北京
智慧德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贵州联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力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董勍先生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合伙人,中国证
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中国民主党派智库专家,浙江齐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望先生,出生于 1984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典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望先生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副教授,中国
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员,迈创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任何影响其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二、2021 年度履职情况
1、本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会议,
我们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会
议审议事项均进行了审慎研究,利用自身的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对
公司的治理和发展提出专业化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障
了公司决策的科学合理。2021 年度,我们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
异议,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度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 本年应 实际出
应 参 加 席次数 方 式 参 席次数 数 续两次 出席股 席股东
董事会 加次数 未亲自 东大会 大会次
次数 参 加 会 的次数 数
议
王佳芬 9 9 5 0 0 否 4 2
董 勍 9 9 5 0 0 否 4 4
董 望 9 9 5 0 0 否 4 2
2、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创造了条件,积
极主动与我们沟通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我们
有效利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在充分
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情况下,对公司的各项决策背景、
意义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一直密切关注公
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外部政策的更新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
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尤其
是其客观性、必要性、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
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作出审慎判断。我们认为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
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审议程
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在 2021 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除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
司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存在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业务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
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可转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展情况,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的内
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2020 年度业绩预增的公告》和《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利润
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36,322,841.60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2.8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
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按照利润分
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总额。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上述预案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并能兼顾公司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四份,临时公告九十二份。公
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
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有效保障了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
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活动进行了监督
和核查,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要求,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结
合公司战略规划,继续推动内控常态化管理,并规范各项内控制度执
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
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均为专门委员会成员。2021
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并确保各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切实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
的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
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
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佳芬、董勍、董望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