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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德医疗:振德医疗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2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行权价格:由 50.40 元/份调整为 49.80 元/份
    2、激励对象人数:由 226 人调整为 206 人
    3、股票期权数量:由 217.82 万份调整为 188.7576 万份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德医疗”)
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
    2、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3、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振德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
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4、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提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提案》。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振德医疗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
    5、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 2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7.8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0.40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离职的 20 名激励对象的全部股票期权 11.8 万份以及第一个
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16.4816 万份和 2021 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为“C”(17 名)或“D”(1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不
得行权的股票期权 0.7808 万份,合计 29.0624 万份。同时,鉴于公
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0.40 元/份调整为 49.80 元/份。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50.40 元/份调整为 49.80 元/份,激
励对象人数由 226 人调整为 206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17.82 万份调
整为 188.7576 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 205 人,可行权数量
65.1456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的说明
    (一)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 元(含税),
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36,322,841.60 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50.40 元/份-0.60 元/份=49.80 元/份。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激励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授予股票期权的 226 名激励对象中,2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合计 11.8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226 人调整为 206 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比例为 40%,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
可行权比例为 80%,故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为 32%,未能行权比
例为 8%,公司决定注销已获授但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16.4816 万份;
鉴于 17 名激励对象因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以及 1 名
激励对象因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公司决定注销其已
获授但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0.7808 万份,故本次公司将注销股
票期权合计 29.0624 万份。
    综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50.40 元/
份调整为 49.80 元/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226 人调整为 206 人,股票
期权数量由 217.82 万份调整为 188.7576 万份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29.0624 万份。
    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将根据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则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
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
单、期权数量不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整体实施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
尽职,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
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
事务所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
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批准和授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
就,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振德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振德医疗第二届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振德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