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23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
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
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我们同意聘任卢建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
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新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及新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
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况。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的议案
    我们同意聘任钱海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
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新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及新任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