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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09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
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
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
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
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
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6,581,123.43元,减少“营业
外收入”6,581,123.43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
他收益”6,581,123.43元,减少“营业外收入”6,581,123.43元。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
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
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
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
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
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90,478.39元,减少“营
业外收入”91,801.88元和“营业外支出”1,323.49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
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90,478.39元,减少“营业外
收入”91,801.88元和“营业外支出”1,323.49元;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
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6,888.6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26,888.62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
置收益”26,888.6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26,888.62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