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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8-07-0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规,对旭升股份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2017 年 6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47 号文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60 万股,并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060 万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900 万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3 名股东,分别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旭投资”)、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甬投资”)。上述 3 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共计 21,663,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将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上市流通。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金旭投资、金甬投资、金石投资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1,663,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10 日。
       本次限售股解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总股本比例              数量           数量

 1        金旭投资      9,284,458                2.32%       9,284,458                0

 2        金甬投资      6,189,519                1.55%       6,189,519                0

 3        金石投资      6,189,519                1.55%       6,189,519                0

         合计          21,663,496                5.42%      21,663,496                0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
                                     179,500,000         -21,663,496      157,836,504
                    持有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
                                      77,370,603                     0     77,370,603
有限售条件的          有股份
  流通股份       3、境外法人持有
                                     102,129,397                     0    102,129,397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
                                     359,000,000         -21,663,496      337,336,504
                    通股份合计
                       A股            41,600,000         21,663,496        63,263,496
无限售条件的
                  无限售条件的流
  流通股份                            41,600,000         21,663,496        63,263,496
                    通股份合计
                合计                 400,600,000                     0    400,6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
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