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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9-07-25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公司 2019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