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股份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旭升股份 60330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小芬 罗亚华 电话 0574-55223689 0574-55223689 办公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 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 电子信箱 xsgf@nbxus.com xsgf@nbxus.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930,203,118.35 2,496,929,831.49 5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129,056,317.18 1,552,682,043.35 101.5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6,823,133.35 204,624,767.28 -38.02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664,351,512.27 503,083,302.90 3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0,718,795.39 84,785,206.38 65.9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3,402,963.66 79,999,207.82 66.76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45 5.76 增加1.69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 0.21 61.9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4 0.21 61.90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6,65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境内非 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 旭晟控 国有法 29.08 129,983,130 129,983,130 无 0 股有限公司 人 境外法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 22.85 102,129,397 102,129,397 无 0 人 境内自 徐旭东 17.31 77,370,603 77,370,603 质押 3,400,000 然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成投 其他 6.23 27,853,374 27,853,374 无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 未知 1.38 6,170,934 6,170,934 无 0 公司 安信证券-浦发银行-安信证 未知 券定发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0.53 2,363,468 2,363,468 无 0 计划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 未知 公司-玄元元定 6 号私募证 0.52 2,344,955 2,344,955 无 0 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 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0.45 2,005,553 2,005,553 无 0 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未知 0.41 1,851,280 1,851,280 无 0 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0.39 1,736,417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一、徐旭东与旭晟控股、旭日实业、旭成投资间存在 关联关系:1、徐旭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7.31%;2、旭晟控股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 29.08%,徐旭东先生持有旭晟控股 51%的 股权,为旭晟控股实际控制人;3、旭日实业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为 22.85%,徐旭东先生持有旭日实业 100%的 股权,为旭日实业实际控制人;4、旭成投资为公司高管、 核心员工及其亲属的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6.23%,其中徐旭东弟弟徐曦东的配偶丁昭珍女士为旭成 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二、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影响,上半年全国经济整体呈现负增长,其中汽车行业经历 了前所未有的寒冬,停工停产、线下消费场景缺失成为上半年车市的困境根源。公司在新冠疫情 带来严峻挑战的背景下,齐心协力、迎难而上、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在全体旭升人坚持不懈的努 力下,订单完成率百分之百,交付及时率百分之百,不仅作为复工标杆企业多次被央视等媒体报 道,同时也获得国内外众多客户的高度好评。 2020 年半年度重点工作: (一)受益特斯拉等多个客户需求放量,经营业绩逆势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6,435.15 万元,同比增长 32.06%;实现营业利润 16,626.58 万 元,同比增长 63.37%;实现净利润 14,071.88 万元,同比增长 65.9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 产 39.30 亿元,较期初增长 5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29 亿元,较期初增长 101.5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逆势增长,主要受益于特斯拉等多个客户需求增加所致,具体来看: 第一、特斯拉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为特斯拉全球供应商。根据特斯拉官方公布的销量数 据,特斯拉半年度全球的交付量为 17.9 万辆,其中 Model X 和 Model S 共交付 2.28 万辆,Mod el 3 和 Model Y 共交付 15.63 万辆,其中特斯拉上海工厂交付 45,754 辆。报告期内,鉴于特斯拉 上海工厂 Model 3 及美国工厂 Model Y 的量产,公司对特斯拉销售额 32,556.74 万元,同比增长 25.14%。报告期内,公司供货特斯拉上海工厂的多个电池包零部件实现量产,供货 Model Y 的多 个专用零部件实现量产;并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领先的技术水平,取得特斯拉上海工厂动力总 成铝压铸零部件核心供应商,供货产品涵盖前后驱变速箱壳体、前后驱电机壳体、逆变器壳体等 产品;此外,公司还取得特斯拉新款 Model S/X 车型多个底盘及动力总成壳体部件的项目定点。 未来随着特斯拉现有车型的进一步爬坡以及国产 Model Y 等新车型的量产,预计公司对特斯拉销 售将进一步保持增长。 第二、报告期内公司对采埃孚、北极星等客户保持了良好的销售势头。其中公司对采埃孚销 售 4,869.83 万元,同比增长 186.38%,占营业收入比例提升至 7.33%,销售增势迅猛;此外,公 司对北极星、马瑞利、伊顿、宁德时代等客户销量稳步增长。未来,随着客户终端需求的提升以 及新项目新产品的量产,预计非特斯拉客户营收占比将进一步提升。 (二)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优化产能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发行股数 32,335,686 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10 亿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和“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 项目”,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加码抢占高端铸锻件市场,提升精密机加工能力, 优化产能布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三)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化资本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2020 年 2 月 28 日,“旭 升转债”、“旭升转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次“旭升转债”转股完成后,增加了公司自有资本, 资产负债结构更为稳健,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四)深入内控体系建设,多举措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对现行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并借助 数字化车间的运用,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先进制造水平。同时鼓励员工发挥主人翁精神,以合 理化建议为切入点,围绕生产、质量、技术、经营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如产线改造、设备保 养、质量改善、技术革新、工艺优化、管理提升等一系列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的举措,切实落实 执行到位,降低各项成本费用。 (五)加强团队凝聚力,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人才梯队建设,持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学习等方式, 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打造公司未来发展的后备军。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打造“坚持、超 越、快乐、感恩”的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公司通过不定期举行各类活动,丰富员 工文化生活,塑造旭升特色企业文化。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 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本次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①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 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 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