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3-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
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7,999,583.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134,491.59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091.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号
《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     累计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诺投资额    入金额     入进度
1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               84,819.00     75,000.00 18,071.56    24.10%

2    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       48,413.00     28,686.51   1,989.62   6.94%

                合计                    133,232.00       103,686.51 20,061.18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310.77 万元,使用暂
                                        1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76,0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
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
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3、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
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
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
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
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
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荐
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