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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30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 128 号一楼 104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6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
    1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
  2.00
        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募集资金存管                                         √
 2.19     担保事项                                             √
 2.20     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
  3
          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
  4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
  6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
          《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                √
  7       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
  8
          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
  9
          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2.01-2.20)、3、4、5、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2.01-2.20)、3、4、5、6、7、8、
   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05       旭升股份            2021/8/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
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
理人办理的,须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
件应当经过公证。
2、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 128 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
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周小芬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3、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 128 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2.00
         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限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募集资金存管

2.19   担保事项

2.20   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3
       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4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6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
 7
       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8
         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9
         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