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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圭峰2022-03-23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圭峰)

    本人作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及要
求,在 2021 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圭峰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
曾任浙江联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旭升股份独立董事、浙江理脉律师事务
所负责人,兼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委员,宁波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2 次。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本年度股东大   出    席     未出席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会次数         (次)       (次)
              6            6              0       0              2        1      1

      本人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1 年度,本人对各
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1 关于聘任陈兴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2 关于聘任徐曦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
        一次会议         2.3 关于聘任林国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4 关于聘任周小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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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会议         7、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3                       关于修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4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五次会议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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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次会议         3、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

                          管协议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
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
远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
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监
督与审核,并重点关注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补流等情况,本
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
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上述任
职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关于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与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是基于满
足未来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突破产能瓶颈,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行业
地位。公司通过新设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是为了保障本次项目的开展、
实施,符合公司的未来经营需要和整体发展战略。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谨慎、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进一步加
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内部
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