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股份: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转债代码:113635 转债简称:升 21 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国泰君安期货月月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其他类(期货公司
国泰君安期货有 国泰君安期货月月盈 1
集合资产管理计 10,000 / --
限公司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划)
收益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结构化安排
类型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期限,不超
非保本浮动收益 - - - 否
过 12 个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与项目建设并保证资金
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前已充分考虑公司运
营资金需求,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
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安全,符合
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本次购买理财额度控制在董事会授权限额之内,购买审
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规定。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国泰君安期货月月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型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
结构杠杆 非结构化
认购起点 100 万元
基本
存续期限 8年
本资管计划开放式运作。本计划自成立后每周周二开放
运作方式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委托人需提前 7 个工作日申请申购、赎回并在开放日进行
申购、赎回,否则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申请。
本计划属于 R3 级风险收益品种,适合向专业投资者及风
风险等级
险承受能力为 C3、C4、C5 类的合格投资者推广。
线上/线下 线下
有/无 TA 有 TA
模式
代销/直销 直销
系统对接 无
管理人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托管人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参与 外包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 投资顾问 上海宣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经纪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经纪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及其他
投资经理 于海悦
国债、债券回购(包括债券正回购和债券逆回购)、现金、
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投资范围 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交易所
上市交易的衍生品(包括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1)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
资产的 80%;
投资
(2)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
的 80%;
(3)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合约价值比例不低于资
投资比例
产管理计划总资产 80%,且衍生品账户权益超过资产管理
计划总资产 20%;管理人将在本计划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内,
使本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含《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相
关要求,建仓期内可以不符合上述约定。
投资策略 本计划主要为期货,债等资产的组合稳健套利策略。
(1)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
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25%;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 25%(为
本计划单独定制的子基金除外);银行活期存款、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
(2)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 200%;
投资限制
(3)本计划开放退出期内,其资产组合中 7 个工作日可
变现资产的价值,不低于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10%;
(4)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以中国证监会定义为准)
的市值在开放退出期内合计不得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
20%。
管理人负责对上述投资限制进行监控,如发生被动超标
的,管理人及时进行调整。
预警止损 预警线 0.9500;止损线 0.9000
参与费 0%
本计划份额持有期限低于 90 天的,赎回费率为 0.5%,计
退出费
划份额持有期在 90 天及以上的赎回费率为 0%。
管理费 0.5%/年
托管费 0.1%/年
费用 外包费 0.02%/年
投顾费 无
本计划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 0%,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及投
资顾问的业绩报酬合计不超过累计净值增长差额的 60%,
业绩报酬
计提起点为委托人相应份额的期间年化收益率 5%以上,
其中管理人收取 30%,投资顾问收取 70%。
需 T-7 日提交申购、赎回申请,10%大额赎回条款,多家期货公司开立账
备注
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
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
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
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基本概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4 月 6 日,
目前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40 亿元。国泰君安期货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是首批获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
所一号会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2014 年-2020 年,国泰君安期货净利
润、营业收入、客户规模、期末权益、市场份额位列行业第一梯队,全面领先发
展。
(2)股东介绍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00%
合计 — 400,000 100%
经核查,受托方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59,205.01 817,777.95
负债总额 126,507.22 452,10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2,282.09 365,322.85
货币资金 68,826.30 207,943.59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12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405.65 37,803.0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28%,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为
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81%,占公司最近
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74%,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2%,不
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
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结合
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公司
本次存入的理财产品金额将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
收益将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
动性风险、估值波动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9)。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
元(含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息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0,000 30,000 230.88 0
2 信托理财产品 3,000 3,000 41.42 0
其他类(期货
3 公司集合资产 10,000 - - 10,000
管理计划)
合计 43,000 33,000 272.30 1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8.2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6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0,000
总理财额度 50,000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