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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升股份:旭升股份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13635           债券简称:升 21 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和
升铝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铝瓶”)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3,000 万元增
加至人民币 12,000 万元,其中本次增资的认购方之一徐旭东先生认缴新增金额
人民币 1,140 万元。鉴于徐旭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系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
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允、合理。交
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和升铝瓶运营情况,结合行业未
来发展,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升铝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2,000 万元。
    其中公司认缴和升铝瓶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460 万元,徐旭东先生认缴和
升铝瓶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140 万元,青岛临水知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知来投资”)认缴和升铝瓶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0 万元,
和升铝瓶其他原股东均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和升铝瓶的
股权将由 86%减少至 67%,和升铝瓶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
会发生变更。
    (二)鉴于徐旭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系
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徐旭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旭东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 16.31%的股权,并通过控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两名法人股东间接控制公司 51.93%的股权,徐旭东以直
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68.2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徐旭东先生投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和升铝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和升铝瓶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雷古山路 129 号 3 幢 1 号一楼 1-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1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和升铝瓶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前和升铝瓶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旭升股份                         2,580               86.00
          姚曙光                           240                8.00
          陈永芳                           180                6.00
            合计                          3,000              100.00
    本次增资后和升铝瓶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旭升股份                         8,040               67.00
          姚曙光                           240                2.00
          陈永芳                           180                1.50
          徐旭东                          1,140               9.50
         知来投资                         2,400               20.00
            合计                         12,000              100.00
   注:和升铝瓶其他原股东均对于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升铝瓶总资产人民币 2,909.09 万元,净资产人
民币 2,479.61 万元,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7.71 万元,2021 年
1-12 月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89.63 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经各方共
同合理协商确定增资价格,关联方徐旭东先生本次增资的增资单价与公司及知来
投资本次增资的增资单价一致。和升铝瓶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设立,标的公司目
前属于前期投入阶段,目前尚未盈利,因此本次增资为平价增资,公司、徐旭东
先生、知来投资本次以每 1 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对和升铝瓶以现金形式进行增
资,增资款全额计入和升铝瓶注册资本。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能够充分提升和升铝瓶的企业实力,满足扩产项目的资金需
求,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有利于和升铝瓶把握行业
发展机遇,巩固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为未来业绩发展夯实产业基础。
    (2)本次增资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允、合理。交易
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
    (3)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
响,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策略,不影响公
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调整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策略。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
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
体经营和策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未发生关
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
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