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旭升股份 股 票 代 码 :603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H1607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H1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FLAT/RM 06 ONE MIDTOWN 11 HOI SHING ROAD TSUEN WAN 通 讯 地 址 : FLAT/RM 06 ONE MIDTOWN 11 HOI SHING ROAD TSUEN WAN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权益分派实施)、持股比例下降(可转债转股被动 稀释和减持)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旭升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释义 旭升股份、上市公司 指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旭晟控股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旭日实业 指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 徐旭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司、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根据自身资金安排 等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020 年 8 月 1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号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及信息披露义务人 因旭升股份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2022 年 6 月 16 号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 徐旭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 本报告书 指 司、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签署的旭升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可转债 指 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徐旭东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30206197003****** 国籍 中国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316969969A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05-20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注册地址 H1607 法定代表人 徐旭东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 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 经营范围 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2、出资信息: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类别 (万元) 徐旭东 1,530 51 自然人 徐若桐 1,470 49 自然人 3、主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籍或 地区居留权 徐旭东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丁昭珍 女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陈朝晖 男 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中文名称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证 38256196-000-08-22-1 FLAT/RM 06 ONE MIDTOWN 11 HOI SHING ROAD TSUEN 登记地址 WAN FLAT/RM 06 ONE MIDTOWN 11 HOI SHING ROAD TSUEN 通讯地址 WAN 股东/主要负责人 徐旭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公司性质 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3 日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贸易 6 徐旭东为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并担任董事 其他 职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5.3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旭晟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27.36 %,徐旭东 先生持有旭晟控股 51%的股权,为旭晟控股实际控制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旭日实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21.50%,徐旭东 先生持有旭日实业 100%的股权,为旭日实业实际控制人。上述三者为一致行动 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根据自身资金安排等需求 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020 年 8 月 10 号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2)信息披露义 务人因旭升股份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2022 年 6 月 16 号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旭晟控股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旭日实业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通过旭升股份对外披露减持计划,详见旭升股份披露的《宁波旭升 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将在相 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旭升股份披露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减持其在上市 公司拥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7,370,603 股, 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7.31%;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9,983,130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9.08%;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旭日实业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102,129,397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2.85%;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9,483,130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9.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2,060,424 股, 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34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1,976,382 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7.36%;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旭日实业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142,981,156 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50%;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27,017,962 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4.20%。具体 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权益变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东 股份类别 动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 (%) (%) 徐旭东 无条件限售股 77,370,603 17.31 102,060,424 15.34 -1.96 旭晟控股 无条件限售股 129,983,130 29.08 181,976,382 27.36 -1.72 旭日实业 无条件限售股 102,129,397 22.85 142,981,156 21.50 -1.35 合计 / 309,483,130 69.23 427,017,962 64.20 -5.0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4,470,300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0%。 9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2,900,303 股,持 有比例为 16.31%,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9,983,130 股, 持有比例为 29.08%,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旭日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2,129,397 股, 持有比例为 22.85%,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5,012,830 股,合计 持有比例为 68.23 %。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宁波 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2、旭升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上市公司总股本 447,038,482 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本次分配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447,038,482 增加至 625,853,875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2,060,424 股,持有比例 16.31%,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1,976,382 股,持有比例 29.08%,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旭日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2,981,156 股 , 持有比 例 22.85%, 信 息披 露 义务 人合 计持 有上 市 公司 股 份 427,017,962 股,合计持有比例仍为 68.23 %。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1)。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旭 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564 号),上市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35,000.00 万元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 可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份。 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因可转债转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625,853,875 股增加至 665,163,427 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止,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仍为 102,060,424 股,持有比例被 动稀释至 15.3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仍为 181,976,382 股,持有比例被动稀释至 27.36%,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旭日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仍为 142,981,156 股,持有比例被动稀释至 21.5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仍为 427,017,962 股,合计持有比例被动稀释至 64.2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 10 28,000,000 股被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份不存在股份 权利受限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47,038,482 股;2022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 日),因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447,038,482 增加至 625,853,875 股;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因上市公司可转 债转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625,853,875 股增加至 665,163,427 股。 注 2: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报告签署之日前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 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 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55223689。 (以下无正文) 14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宁波市 限公司 在地 旭升股份 603305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一:徐旭东; 信息披露义 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旭晟控股; 明街道***; 三:旭日实业。 务人注册地 二: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 名称 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H1607; 三 : FLAT/RM 06 ONE MIDTOWN 11 HOI SHING ROAD TSUEN WAN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不变,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是否为上市公司 务人是否为 第一大股东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 是√ 否 □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 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 权益变动方式 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可多选) 其他 √: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77,370,603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7.31%;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益的股份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二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9,983,130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本 的 29.08%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三 旭 日 实 业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比例 102,129,397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2.85%;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9,483,130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9.23%。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47,038,482 股。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旭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后 , 信 息 披 露 102,060,424 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34%;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拥有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二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1,976,382 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 及变动比例 本 的 27.36%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三 旭 日 实 业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142,981,156 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50%;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27,017,962 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4.20%。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665,163,427 股。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方式: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徐旭东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 否 拟 于未来 12 个月 内 继 续 是□ 否√ 增持 信 息 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 是 否在二级 市 场 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 股东或实 际 控 制人减持 时 是 否存在侵 害 上 市公司和 是□ 否√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 股 股东或实 际 控 制人减持 时 是 否存在未 清 偿 其对上市 公 司 的负债, 是□ 否√ 未 解 除上市公 司 为 其负债提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供 的 担保,或 者 损 害上市公 司 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 次 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 是□ 否□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不适用√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