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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海高科:金海高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
料产业化投资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780.4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补充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金海高科”)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中的“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780.43 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15〕708 号”文《关于核准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高科”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
股票 5,2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5.3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97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567,240.56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407,759.4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元)

        年产 5,550 万枚空调用新型
  1                                    175,000,000.00             135,000,000.00
        空气过滤网项目

        年产 2,080 万套空调用低噪
  2                                    110,000,000.00             74,407,759.44
        音节能风轮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000,000.00              38,000,000.00

               合计                    323,000,000.00             247,407,759.44

      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优化和调整变更。公司变更“年产 5,550 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
投资方案,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同时在
项目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增加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后的项目实施地点分为二处:
1、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工业园,2、珠海市乾务镇镇区珠峰大道南侧富山工业园。
公司拟在应店街工业园“年产 5,550 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投入
6,500.00 万元,在珠海富山工业园区“年产 5,550 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
项目”投入 4,000.00 万元。公司将“年产 2,080 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
目”进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浙江诸暨市应店街工业园”变更为
“陶朱街道建业路以南,西二环路以东”,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变、建设内容和实
施方式不变。
      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 5,550 万枚空
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8,990,707.07 元、“年
产 2,080 万 套 空 调 用 低 噪 音 节 能 风 轮 项 目 ”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59,067,443.44 元(共计人民币 138,058,150.51 元),变更用于“年产 3,500 万
   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对于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补足。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 3,500 万平方
   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 2019 年 12 月延期至 2021 年
   3 月,同时,缩减“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的投资
   金额,保留 5,000 万元用于原项目,变更剩余的 10,158.5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变更金额以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时的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净额为准)用于公司设
   备战略升级需要的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及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所需的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其中,5,000 万元用于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剩余 5,158.5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上述调整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年产 5,550 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                            2,856.10

    2      年产 2,080 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                            1,813.47

    3      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                      5,000.00

    4      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                                             5,000.00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00.00

    6      归还银行贷款                                                       3,000.00

    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71.21

                              合计                                           24,740.78

   三、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1211024029245502869                212,107.2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1014764922007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571900232010345                    199,776.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403968797484              1,175,466.6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3371020310120100155170   27,912,231.57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   100000300424143          23,765,172.16
行
    合计                                —                    53,264,754.11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
   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
   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1 日,变更为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
   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因变
   更募投项目,该账户已注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
   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
   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董事会按年度 6 次授权公司管
   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均履行了相应的审
   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并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3 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
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3 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3 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3 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3 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四、 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
查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
机构及审计机构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发表了合规合理的明确意见。具体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披露不及时、
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况。
五、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
产业化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219.5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780.43
万元。
六、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所涉募集资金的节余的主要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所涉募集资金的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
首先,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
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精心组织施工,加强项目建设各
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其次,部分设备选用了国产替代品牌,合理控制
和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因“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产生项目资金节余,
公司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
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780.4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节余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
最大化。
九、 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
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780.43 万元(实
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将“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
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780.43 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
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节余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
东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