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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贝电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产品 1-中国银行嵊州支行
                         产品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嵊州支行
                         产品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嵊州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2,200 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 1(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
                       产品 2(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
                       产品 3(2018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银行嵊州支行办理了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金额为 500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嵊州支行
办理了一笔企业对公结构性存款业务,金额为 1,000 万元;浙江迪贝电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迪贝电工”)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嵊州支
行办理了一笔企业对公结构性存款业务,金额为 700 万元。以上三笔理财均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
币 25,000 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基本说明
    1、产品 1 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产品年化收益:3.45%
       产品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12 日
       产品到期日:2019 年 1 月 14 日
       产品金额:500 万元
       资金来源:迪贝电气自有闲置资金
    2、产品 2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产品年化收益:4.1%
       产品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17 日
       产品到期日:2019 年 1 月 15 日
       产品金额:1,000 万元
       资金来源:迪贝电气自有闲置资金
    3、产品 3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产品年化收益:4.1%
       产品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19 日
       产品到期日:2019 年 1 月 17 日
       产品金额:700 万元
       资金来源:迪贝电工自有闲置资金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均是以短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性资金出现银
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或券商的短期理财产品,取得高于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的理财收益。同时在委托理财时,充分考虑了以保障生产经营性收支为前
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 审慎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
审批。
    2、 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
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到期金额为 11,200
万元(含本次)。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保本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协议》(迪贝电气自有资金 500 万
元理财)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协议》(迪贝电气自有资金 1,000 万元
理财)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协议》(迪贝电工自有资金700万元理
财)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