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贝电气:关于公司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8-050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本次
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情况
1、 调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
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 调整日期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但考虑到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时效性等实际情况,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正式调整。
3、 调整后的情况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编制 2018 年第三季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
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报表格
式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 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
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报表格
式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