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贝电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3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
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
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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