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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贝电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境内上市公司应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本公司依据上述各项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
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 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
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4、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
益;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
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