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贝电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
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财会[2019]8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本公司依据上述各项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 2019 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调整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
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
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
填列。
2、《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
露要求等。
3、《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
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收票据 45,686,863.68
133,566,507.81
款 应收账款 87,879,644.1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应付票据 29,466,000.00
64,473,307.43
款 应付账款 54,242,774.31
报表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票据 45,686,863.68 -45,686,863.68
应收款项融资 45,686,863.68 45,686,863.68
其他流动负债 809,998.95 -809,998.95
递延收益 3,624,986.81 4,434,985.76 809,998.95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
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
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
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