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贝电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19-12-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作为浙江迪贝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迪贝电气”或“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迪贝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迪
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3号)
核准,迪贝电气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299,3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29,93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
他发行费用(含税)5,231,993.00元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24,698,007.00
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9日全部到位,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JNA50211号《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1 高效家用空调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 15,591.00 13,652.00
1
2 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建设项目 3,578.00 3,074.00
3 智能仓储物流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6,518.00 6,267.00
合计 25,687.00 22,993.00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迪贝智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推
进计划,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迪贝智控将在未来12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迪贝智控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迪贝智控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产品标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做到风险可
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2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做到风险可
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5,438.68万元,本次委
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29.54%;若公
司上述货币资金余额加上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则委托理财金额占货币资金比例
为52.59%。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
程序;迪贝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
3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迪贝电气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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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康泽 吴继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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