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贝电气: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12-13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60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贝电气”)使用可转
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智控”)提
供借款人民币不超过 224,698,007.00 元,用于实施“高效家用空调压缩机电机建设
项目”、“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建设项目”和“智能仓储物流与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设项目 ”三个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已经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3号)文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299,300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29,930,000.00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4,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225,93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2019年10月29日出具XYZH/2019JNA50211《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
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含
税)5,231,993.00元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24,698,007.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资金净额
高效家用空调压缩机
1 15,591.00 13,652.00 13,128.80 迪贝智控
电机建设项目
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
2 3,578.00 3,074.00 3,074.00 迪贝智控
器建设项目
智能仓储物流与信息
3 6,518.00 6,267.00 6,267.00 迪贝智控
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合 计 25,687.00 22,993.00 22,469.80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迪贝智控。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迪贝智控提供借
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4,698,007.00 元。公司将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迪贝智控提供借
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5 年,借款利率参照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平均利率,迪贝智控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 66 号 3#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建荣
注册资本:2000 万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控制设备、压缩机电机、电子器件、压缩
机部件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9 月
总资产 5399.14 11745.52
净资产 1788.65 1618.48
营业收入 2.73 0
净利润 -211.35 -170.16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迪贝智控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迪贝智控是公司全资
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同
时,迪贝智控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专项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迪贝智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
金额不超过224,698,007.00元,借款利率参照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平均利率,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
用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迪贝智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
险可控。同时迪贝智控将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能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迪贝智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迪贝智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事项与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迪贝智控提供借
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迪贝电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24,698,007.00 元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使用募资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迪贝电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