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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贝电气:迪贝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
会〔2018〕35号),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
调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内容:
    在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
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
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将于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可比
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
息质量,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
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