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贝电气:迪贝电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9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转股代码:191546 转股简称:迪贝转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
高余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在该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结构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的实施主体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迪
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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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299,3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29,93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
及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 含 税 ) 5,231,993.00 元 后 , 实 际 可 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24,698,00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9JNA50211 号《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
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以下三个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1 高效家用空调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 15,591.00 13,652.00
2 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建设项目 3,578.00 3,074.00
3 智能仓储物流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6,518.00 6,267.00
合计 25,687.00 22,993.00
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解决。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16,009,275.40 元,其中,本年投入 116,009,275.40 元,以前年度投入 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15,307,413.82 元(包括定期存
单、现金管理和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可
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
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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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评估,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支
付。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在该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均是保本型产品,安全性
高,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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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144
负债总额 43,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839
项 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18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32,405 万元,本次委托
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1.60%;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
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本事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保荐结构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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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迪贝电气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迪
贝电气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 3500 3500 44.70 0
2 银行理财 1400 1400 12.08 0
3 银行理财 3500 3500 28.38 0
4 银行理财 1200 1200 8.60 0
5 银行理财 3500 3500 33.23 0
6 银行理财 1000 1000 6.9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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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4100 14100 133.98 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9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6.82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3.21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7,000
总理财额度 7,0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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