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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贝电气:迪贝电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23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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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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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会议议程........................................................ 4

3.会议议案 ........................................................ 5

3.1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3.2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3.3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1

3.4 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2

3.5 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3

3.6 审议《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14

3.7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 15

3.8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6

3.9 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 17

3.10 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

3.11 审议《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19

3.12 审议《关于<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

3.13 审议《关于制订<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21

3.14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 ....................22

3.15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3

3.16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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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
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
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
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进行投票。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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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 13 点 00 分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          吴建荣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人员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四、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回答股东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七、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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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谨代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作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宏观经济先抑后扬,稳步恢复增长。全球疫
情蔓延,居民囤积食物的需求攀升,消费者对冰箱冷柜的需求加大,作为冰箱冷
柜核心部件的全封活塞压缩机随之畅销。
     全封活塞压缩机行业从年初的受疫情影响大幅下滑到下半年异常火爆,最终
全年销量突破 2.2 亿台,同比增长 15.6%。其中,国内销量为 15,694 万台,同
比增长 18.5%,是近几年最高增幅;出口量同比增长 9.4%。
     报告期,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工成本的增加,公司所在压缩机电机行业市
场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剧,产品价格有所下降。面对以上不利因素,公司坚持主业
不动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打通产能瓶颈,加大生产人员招聘力度,不断提升
产能,满足客户需求,确保公司经营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各类电机产销量 1,350 万台,创历史新高,实现营业
收入 72,862.95 万元,同比增长 5.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177.45 万
元,同比增长 1.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890.75
万元,同比下降 23.05%,报告期,公司加强经营活动现金流管理,与上年同期
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18.44 万元,同比增加 40.47%。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5.95%,同比减少 0.48 个百分点。
     (一)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全年投入技术开发费用 3,273.12 万元,
同比增长 17.45%。公司申请专利 9 项,其中发明专利 2 项;获得专利授权 13 项;
完成新产品鉴定 6 项,申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 10 项;
     (二)加大生产员工招聘,持续提升产能
     面对客户订单持续增长的市场环境,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在设备上查漏补缺,
打通产能瓶颈。同时加大生产员工的招聘力度,员工人数从 808 人提高到 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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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从而实现了 2020 年压缩机电机量产 1,350 万台,在 2019 年的基础上增长了
12.13%,提升了产能利用率。
     (三)提升运营能力,推进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公司通过内部管理改革、风险控制和合规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绩效
考核体系和明确考核指标;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和提质增效手段,极大地提高了企
业生产的组织保障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募投项目稳步推进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截至报告期末,高效家用空调压缩机电
机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 8,618 万元,完成率 65.65%,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
阶段。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 1,589 万元,完成率
51.71%,已完成 1 条生产线的调试和试生产。智能化仓储物流与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 1,393 万元,完成率 22.23%,已完成土建及计算机仿
真工作。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议召开情况:2020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项
决策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召开会议 7 次董事会会议,通
过了所有的议案,包括审议定期报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董事长、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等内容。各项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迪贝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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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均得到有效落实。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充分、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披露有关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
平、公正地获得信息。
     4、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2020 年度,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投资者来电的接听、电子邮件的接收回复和 E 互动上投资者问询的回
复。
     三、2021 年年度主要经营目标
     2021 年,公司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5 亿元,净利润 5,527 万元,确保
公司平稳、健康发展。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做精做强主业,巩固现有核
心业务,拓宽新品市场,做好新厂区搬迁等重要工作,实现企业可持续快速发展。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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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委托,就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
开展工作,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运作合
法、合规性加强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
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
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下
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6、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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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
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
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不断提升规范治理水
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做到及时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
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
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嵊州市睿齐贸易有
限公司提供了担保,担保余额为 474.27 万元。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和
对子公司的其他担保。
     5、关于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意见
     公司由董事会严格按照发行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券监管部制订的法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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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
的意见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
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和决策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履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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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0 年公司完成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 728,629,452.26 元,比 2019 年的 691,588,115.08 元,增长 5.36%;
     2、营业利润 49,627,909.75 元,比 2019 年的 47,380,311.82 元,增长 4.74%;
     3、利润总额 49,540,932.04 元,比 2019 年 47,373,097.46 元,增长 4.58%;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774,517.62 元,比 2019 年的 41,021,500.26
元,增长 1.84%;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907,507.63 元,比
2019 年的 37,568,007.53 元,下降 23.05%;
     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18,392,761.11 元,比 2019 年的 688,937,064.28
元,增长 4.28%;
     7、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 0.32 元,每股净资产 5.53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95% 。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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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按照总
量控制、突出重点、增收节支的原则,在考虑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一、营业总收入预算:计划 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85,000 万元。
     二、营业总成本预算:营业总成本 80,469 万元。
     1、营业成本 73,543 万元,综合毛利率 13.48 %;
     2、营业税金及附加 376 万元;
     3、销售费用 362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 0.43 %;
     4、管理费用 1,796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 2.11%,
     5、研发费投入 3,527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 4.15%
     6、财务费用 865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 1.02 %;
     三、营业外利润预算:营业外收入争取各项补贴 350 万元,资产处置收益
1,573 万元,营业外支出 2 万元。
     四、利润预算:
     1、实现利润总额 6,512 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 985 万元;
     2、实现净利润 5,527 万元;
     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27 万元,同比 2020 年增加 32%。


     上述方案非公司盈利预测。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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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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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实行年薪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
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7 万元/年(税前),董事、监事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报告期薪酬
  序号         姓名                  职     务
                                                     (税前,单位万元)
    1         吴建荣       董事长                    不在上市公司领取报酬
    2         吴储正       董事                                      16.80
    3         邢懿烨       董事                                      19.92
    4         陈平洲       董事(已离任)                            14.18
    5         陈伟华       独立董事                                   7.00
    6         彭 娟        独立董事                                   7.00
    7         李 鹏        独立董事                                   7.00
    8         董晓瑛       监事长                                    10.15
    9         吕亚君       监事                                       9.95
    10        丁玉兰       监事                                       7.70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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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 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 2021 年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工作内容包
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
告等。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业务规模情况,2020 年公司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审计费 55 万元。2021 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确定。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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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8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为
满足 2021 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
签署综合授信协议,2021 年度新增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 4 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范
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
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
的授信额度。公司在安排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时,按照最大限度争取、适当宽松
的原则积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授信资源,但在具体使用时将在考虑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满足公司需要、且对公司最为有利的条件来操作,具体
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申请授信和办理贷款融资等业务时,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
律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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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9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期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担保,为
控股子公司嵊州市睿齐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 66
号 3#厂房,法定代表人吴建荣,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控制设备、压
缩机电机、电子器件、压缩机部件及配件。注册资本 7,000 万元,公司持有 100%股
权。2020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36,728 万元,净资产 5,828 万元。
     嵊州市睿齐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荣,经营范围:销售:钢材、有色金属及材料;生产、加工:钢材。
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公司持有 60%股权。2020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260 万元,净
资产 545 万元,2020 年实现净利润 49 万元。
     鉴于公司采取财务集中管理的方式,由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既未
增加公司总体风险,同时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更好地满足其业务开展的需
要。
     同时,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
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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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0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陈平洲女士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证公
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家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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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家丰先生相关情况:
     丁家丰,男,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经
济师,2001 年 7 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投资管理专业。曾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9 年 8 月至今
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今任浙江迪贝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丁家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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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1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9 年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三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报告期
末,高效家用空调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 8,618 万元,完成率 65.65%,
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 1,589 万
元,完成率 51.71%,已完成 1 条生产线的调试和试生产。智能化仓储物流与信息化
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 1,393 万元,完成率 22.23%,已完成土建及计算
机仿真工作。
     以上三个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考虑到
客户订单的增长需要一个过程,根据公司离散型制造的实际,以上项目采取了逐步
投入、逐步投产的方式进行建设,减少生产设施的闲置浪费,以期达到良好的投入
产出比。为此,拟将上述三个项目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迪贝电气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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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2

 关于《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经研究决定实施《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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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3

    关于制订《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实施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制订了《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迪
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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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
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
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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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2020年5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分配方案;同时,从2020年4月29
日开始,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进入转股期。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已
由100,000,000元增加到130,007,315元。为此将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0000万元。                     130,007,315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
     2         通股 10,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股 13000.731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                          通股。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其他条款均未变更。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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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1,947,466.9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5,194,746.69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1,351,276.60 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 2019 年度股利
12,400,577.48 元,2020 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265,703,419.36 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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