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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轮电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以短信、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谈金林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2019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在
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
 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83.83万元(实际余额以
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