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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环境: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09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8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科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
激 励 计划 (草 案) 》 (以 下简 称“ 本 激励 计划 ”或 “《 激 励计 划( 草
案)》”)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 《 上 海 盛 剑 环 境 系 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 以 下 简称 “ 《 公 司 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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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
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该办法的制定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
的价值分配体系。考核管理办法内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
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
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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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
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
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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