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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剑环境: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
年8月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采取 了必要的
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 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 励计划公
开披露前六个月内(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上进
行了登记;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 对象在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
                                  1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
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23名激励对象及/或其配偶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前
述23名激励对象及/或其配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区间
                                                           (股)     (股)

 1      雷*琼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9~2021.05.27     100        100

                核心及骨干人员张
 2       周*                       2021.04.27~2021.05.19    3,700      3,700
                    *的配偶

 3      汪*兴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7~2021.06.30    2,200      2,200

 4      冷*园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7~2021.07.28    1,800      1,800

 5       徐*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9~2021.06.07     300        300

                核心及骨干人员郁
 6       俞*                       2021.04.19~2021.05.26    3,000      3,000
                    *伟的配偶

 7      王*莲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15~2021.06.24     500        500

 8      岳*涛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6~2021.07.30     300        300

                核心及骨干人员岳
 9       徐玲                      2021.04.27~2021.07.08    1,400      1,400
                    *涛的配偶

 10      徐*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7~2021.05.07     200        200

 11     李*涛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9~2021.06.28    2,200      2,200

 12     贺*山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5.13~2021.06.29    3,100      3,100

 13     曾*川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6.22~2021.06.23     500        500

 14      刘*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6.18~2021.06.28    1,000      1,000

 15     徐*永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6~2021.07.15     400        400

 16     杨*雨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5.11~2021.07.28     500        400

                核心及骨干人员杨
 17      邹*                       2021.04.26~2021.08.05    11,900     11,900
                    *雨的配偶
                                      2
18      刘*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5.19~2021.05.20        300           300

19     黄*华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6~2021.07.01        700           700

20      谢*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1~2021.07.09       3,400      3,400

21     王*秀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6.15~2021.06.28        100           100

22     张*强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4.27~2021.06.30        400           400

23     周*华      核心及骨干人员   2021.05.13~2021.07.01        300           300

     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杨*雨)的配偶(邹*)在该激励
对象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 进行了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激励对象所知悉的信息相对有限,且其本人未 向任何人
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 存在利用
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该激励对象的 配偶买卖
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其配偶并不知悉本 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22名激励对象及/或其配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 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
的具体内容及时点安排, 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发生于知悉内幕信息之
前,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不知悉任 何与本次
股权激励有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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