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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剑环境: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裕民南路 1366 号凯悦酒店 6 楼沙龙
   厅 10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0,488,6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81.0916%
 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伟明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伟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
   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00.00
         A股       20,488,686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                                                     (%)

       A股        20,488,686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0,488,686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上海盛剑环
          境 系统 科技股 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
   1                                   20,488,686    100.00           0          0.00        0         0.00
          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盛剑环
          境 系统 科技股 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
   2                                   20,488,686    100.00           0          0.00        0         0.00
          股 权激 励计划 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 于提 请股东 大
          会 授权 董事会 办
   3      理公司 2021 年股             20,488,686    100.00           0          0.00        0         0.00
          权 激励 计划相 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属特殊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张伟明、汪哲、上海昆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朱丽颖、贾茗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集
人、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