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 金投入计划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盛剑 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 投入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 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98.7004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87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61,571.1769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612.30292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55,958.87402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 号”《验资 报告》。就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计投 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入 入 计使用率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 1 22,566.14 12,528.27 2,168.04 17.31% 目 2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21,400.73 11,881.25 11,928.90 100.40%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 3 6,827.27 3,790.36 3,820.62 100.80%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27,758.99 27,758.99 100.00% 合计 100,794.14 55,958.87 45,676.54 81.63% 注:1、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率=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拟投入,其中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含募集资金孳息; 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出现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实施内容 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 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以下统称“本次调整事项”)。 本次拟调整环保项目的实施内容,新技术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变。调整前后实 施内容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内容 实现年产 350 套 VOC 超净排放处理装置、150 套 泛半导体洁净室 EHS 处理装置(LOC-VOC)、 200 套泛半导体工艺设备 PFCS 污染物处理装置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 1 (LOC-POU)、100 套化学品供应设备、5 万平米 项目 洁净室专用制程工艺排气管道系统、5 万米电子级 调整前 化学品输送管道以及 1.5 万平米电子级化学品储罐 内衬板的生产能力等。 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 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 2 目 其中,检测实验室主要为客户提供废气、废液和固 废的检测服务。 实现年产 350 套 VOC 超净排放处理装置、100 套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 1 化学品供应设备、5 万平米洁净室专用制程工艺排 项目 气管道系统、5 万米电子级化学品输送管道等。 调整后 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 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 2 目 其中,检测实验室主要为客户提供废气、废液和固 废的检测服务。 鉴于上述环保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 22,566.14 万 元调整为 13,100.27 万元,新技术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并将原拟投入环保项目 的其中 3,300 万元募集资金调整用途至新技术项目。调整后,环保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由 12,528.27 万元调整为 9,228.27 万元,新技术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由 11,881.25 万元调整为 15,181.25 万元。本次调整前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拟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本次调整 募集资金 金额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拟投入 拟投入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12,528.27 -3,300.00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9,228.27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1,881.25 3,300.00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5,181.25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3,790.36 0.00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3,790.36 补充流动资金 27,758.99 0.00 补充流动资金 27,758.99 合计 55,958.87 0.00 合计 55,958.87 注:关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调整事项仅涉及调整上述环保项目的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 环保项目及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 综合考虑环保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 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环保项目中主要实施内容相应调整,其中,泛半导体工艺 设备 PFCS 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 EHS 处理装置(LOC-VOC) 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另外,鉴于当前环保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关键原 材料供应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从 2021 年下半年开始,PTFE(聚四氟 乙烯)等含氟原材料供应链持续紧张,采购成本高企等),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 衬板已不具备投资条件,经审慎评估,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后续不再实施。 因上述环保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也相应进行调整。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并结合 新技术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拟调减环保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用于投资存在较 大资金缺口的新技术项目,以更好地为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奠定技术基础。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一贯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总体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1、调整前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本项目由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盛剑”)实施,项目 总投资金额为 22,566.14 万元。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提高高端环保治理设备的 产能,预计形成年产 VOC 超净排放处理装置 350 套、泛半导体工艺设备 PFCS 污染物处理装置(L/S)200 套、泛半导体洁净室 EHS 处理装置(LOC-VOC)150 套、洁净室专用制程工艺排气管道系统 50,000m2、化学品供应设备 100 套、电子 级化学品输送管道 50,000m、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 15,000m2 的生产能力。 2、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 调整前,本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12,528.27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168.04 万元(含募集资金孳息),累计使用率 17.3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已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募资资金拟投入 (截至 2022 年 1 月 29 日) 1 工程建设费用 6,579.58 1,757.75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290.45 126.21 3 基本预备费 197.40 23.76 4 铺底流动资金 2,460.84 260.32 合计 12,528.27 2,168.04 3、调整后的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本项目继续由江苏盛剑实施,总投资金额调整为 13,100.27 万元,实施地点 为江苏省昆山市,建设期 2 年,项目建成后的第 2 年达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形 成年产 VOC 超净排放处理装置 350 套、化学品供应设备 100 套、洁净室专用制 程工艺排气管道系统 50,000 m2、电子级化学品输送管道 50,000m 的生产能力。 调整后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1 工程建设费用 6,579.58 6,470.11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290.45 977.04 3 基本预备费 197.40 135.03 4 铺底流动资金 2,460.84 1,646.10 合计 12,528.27 9,228.27 环保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减 3,300.00 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新 技术项目。 本次调整系公司结合供应链情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对业务板块布 局进行调整。本项目主要产品将不包括泛半导体工艺设备 PFCS 污染物处理装置 (L/S)、泛半导体洁净室 EHS 处理装置(LOC-VOC)和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 板。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 PFCS 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 EHS 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电子级化学品储罐 内衬板不再实施。 本次调整后,在各项经济因素与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 计每年实现营业收入(不含税)35,575.22 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3.36%,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4.48 年(含建设期),经济评价可行。 (二)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调整前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实施,总投资金额为 21,400.73 万元,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 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其 中,检测实验室主要为客户提供废气、废液和固废的检测服务。 2、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11,881.25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1,928.90 万元 (含募集资金孳息),累计使用率 100.40%。 3、调整后的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新技术项目资金缺口较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拟投入环保项目的 其中 3,300 万元募集资金调整用途至新技术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由 11,881.25 万元调增为 15,181.25 万元,除调增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其他内容 不做变更。该 3,300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调增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 工程建设费用 2,580.00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70.00 3 基本预备费 50.00 4 铺底流动资金 200.00 合计 3,300.00 五、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本次调整仅涉及减少环保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 项目及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增加新的募投项目,调整后的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等均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中所述一致,所面临的市场前景亦无较大差异。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过多次研究论证 后审慎提出的,尽管公司对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谨慎、充分的研究 论证和认真的市场调研,但均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势 等因素所进行的分析论证,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 化、技术进步、产品市场变化、设备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实际盈利水平不及预期。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 市场动态,强化项目计划管理及风险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本次调整事项涉及的募投项目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不涉及向有关部门重新备案、审批。 七、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本次 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系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并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 金的角度出发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事 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系公司基于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 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邦羽 赵 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