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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剑环境:盛剑环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1-06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证券代码:60332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上海


                     2023 年 1 月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须知:.................................................................................................................... 3

会议议程:.................................................................................................................... 5

议案 1 关于修订《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及其摘要的议案............................................................................................................ 6

议案 2 关于修订《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8

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议案 4 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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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

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出示持股的

有效证明,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发言的顺序按股东提交登记表的先后

顺序发言。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可举手示意,并填写《股

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

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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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

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

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

项中任选一项,并以画“√”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

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

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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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14:30

     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汇发路 301 号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张伟明

     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一、与会者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

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出席大会的其他人员。

     三、推选监票人、计票人与记录人。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修订<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讨论。

     六、现场股东投票表决并计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

     九、复会,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宣读、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记录。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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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修订《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持股计划

的相关事宜,为确保公司激励政策的持续性及灵活性,充分、长久地调动核心人

员工作积极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引进人才的需求,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内容,对《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及其摘要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监事涂科云先

生、刘庆磊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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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88)、《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及《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等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

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

划的相关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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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修订《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持股计划

的相关事宜,为确保公司激励政策的持续性及灵活性,充分、长久地调动核心人

员工作积极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引进人才的需求,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内容,对《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监事涂科云先

生、刘庆磊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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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8)《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及《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

于上海盛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等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
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

划的相关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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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1)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变更信息具体如下:

     变更前: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永盛路 2229 号 2 幢 2 层 210 室

     变更后: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汇发路 301 号

     变更后的公司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将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永盛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汇发
  第五条     路 2229 号 2 幢 2 层 210 室,邮政
                                               路 301 号,邮政编码:201815。
             编码:201800。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等

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9)等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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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4


                               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效率,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2023 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盛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

           限公司、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

           元(含等值外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

           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

           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一)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 截 至 目 本 次 担 保 额 担保预计有                 是否关 是否有
                                方持    方最近 前 担 保 新 增 度 占 上                效期        联担保   反担保
                                股比    一期资 余额(万 担 保 市 公 司
                                 例     产负债 元)          额 度 最近一
                                        率                   ( 万 期净资
                                                             元)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 司 及 公 上海盛剑半导体科                                                       自股东大会
                                100%    66.55%   3,696.21    20,000     14.46%
司 合 并 报 技有限公司                                                             审议通过之        否      否
表范围内                                                                           日起至 2023
           合肥盛剑微电子有 100%        0.00%         0.00   15,000     10.85%

                                                      11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控 股 子 公 限公司                                                             年 12 月 31
司(及其控                                                                     日止。具体
股子公司) 北京盛剑微电子技                                                    担保期限以
                                  100%    22.08%   0.00   5,000      3.62%
             术有限公司                                                        实际签署协

             江苏盛剑环境设备                                                  议为准。
                                  100%    56.55%   0.00   5,000      3.62%
             有限公司

             上海盛剑微电子有
                                  100%    30.99%   0.00   5,000      3.62%
             限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相关担保时,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

             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同)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仅适

             用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88 号 6 幢 JT2450 室

                  (3)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4)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
             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以下限
             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
             专业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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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 18,306.88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6,124.0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55%;2022 年 1-9 月(未
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13,722.05 万元,净利润为 1,124.07 万元。盛剑半导体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设立,暂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2、合肥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合肥市新站区项王西路与通宝路交口东北角 1 号

     (3)法定代表人:李源

     (4)注册资本:3,000.0000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7)财务状况: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 200.00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20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0%;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为 0.00 万元,净利润为 0.00 万元。由于合肥盛剑微设立未满一年,暂

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3、北京盛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6 号 11 层 1106 室

     (3)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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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注册资本:5,000.0000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

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工程和技
术研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 4,537.67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3,958.8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2.76%;2021 年度营业收入
为 423.08 万元,净利润为-526.04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合计为 4,645.95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3,620.0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2.08%;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13.05 万元,净利润为-386.80 万元。

     4、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德昌路 318 号

     (3)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4)注册资本:9,500.0000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废气及固废处理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电气自控设备、机
电设备及配件(以上除特种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风机、通风管道及配件的
加工制造、销售、安装、技术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制造;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 43,116.09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17,035.3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49%;2021 年度营业收入
为 47,583.07 万元,净利润为 2,937.26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
计),总资产合计为 37,750.93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16,402.76 万元,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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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56.55%;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30,075.30 万元,净利润为-
831.44 万元。

     5、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上海市奉贤区舜工路 38 号 24 幢

     (3)法定代表人:章学春

     (4)注册资本:5,000.0000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7)财务状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 342.17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254.4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5.64%;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 万元,净利润为-45.57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合计为 1,478.76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1,020.5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0.99%;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0.00 万元,净利润为-183.93 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
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
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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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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