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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剑环境:盛剑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6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孙爱丽、田
新民、非独立董事张伟明,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孙爱丽女士担任。审计
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22 年年度
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3
                                      1、《2021 年度审计情况报告》
 第四次会议         日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2、《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3、《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 2021 年度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5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 2022

 第五次会议         日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关于 2021 年度

                                      内部审计部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关于 2022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8 月 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 2022 年

第六次会议         日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4、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24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日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的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
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
计服务,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上述原因,考虑到
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
议 2023 年度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
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
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
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
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
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与审计机构沟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重点关注
公司内部控制中薄弱环节的改善,并督促公司对内控缺陷进行及时整改。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
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6、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
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
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
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