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我乐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3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相关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聘任刘贵生为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刘贵生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2、刘贵生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刘贵生先生的聘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聘任刘贵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

     二、关于副总经理刘贵生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副总经理刘贵生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副总经理刘贵生年度薪酬
的议案》的内容。

     三、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3、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和较低风
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2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3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