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19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02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和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
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
公司拟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其中
约定由公司出资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
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8 亿元,并由该项目公司在南京江宁开发区投资建设
“研发及运营总部项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
100%。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的《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16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
订,并授权相关人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
关手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的《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并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要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下午 13:30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2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拟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建设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