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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乐家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8-23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44




                南 京 我 乐 家 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为提
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除非另有
所指,本公告中“元”、“万元”分别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
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是指在授权期限
内任一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前述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50 号文件《关于核准南京我
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8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9,48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36,606.51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01710006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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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系统项目               40,485.17                        36,606.51

             合计                      40,485.17                        36,606.51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606.51 万元,全部用于“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系
统项目”。

    截止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9,88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 7,087.74 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等)。根据公司
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因此近期部分募集资
金存在暂时闲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1、首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和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余额不
超过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7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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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授权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
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到期均 100%兑付本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首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增加使
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
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投
资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即是指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前述现金管理
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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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
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后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
期(12 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主营业务开展。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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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增加投资收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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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
益较高且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
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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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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