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1-0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