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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乐家居: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 月 25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66 万股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5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3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31,654.4550 万股的 1.99%。其中,首次授予 567 万股,
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 9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9%;
预留 63 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 1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0.20%。
    3、 激励对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90 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
    4、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在授予日后 12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
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3%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3%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4%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黄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确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2、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1 年 1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4、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为: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 月 25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566 万股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88 人,具体授予数量如下:
                                                                                      单位: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公告时公司
   姓名                      职务
                                            数量            股票总额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徐    涛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000                 3.18%            0.06%

  王务超                   副总经理            200,000                 3.18%            0.06%

  黄宁泉                   财务总监                80,000              1.27%            0.03%

                    小计                       480,000                 7.63%            0.15%

 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5,180,000                82.35%            1.64%
             (业务)人员 185 人

                    预留                       630,000                10.02%            0.20%

                    合计                     6,290,000               100.00%            1.99%


       4、首次授予价格:5.09 元/股
       5、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6、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六个月
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议案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拟授予激励对象中,两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资格。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两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
励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0 人调整为 188 人,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67 万股调整为 56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作调
整,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由 630 万股调整为 629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未作任何调整。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除两名自愿放弃资格的激励对象外,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符合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18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566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5 日。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
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 2021 年-2024 年将按
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
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2,909.24 万元,
则 2021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
                   限制性股票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股票数量(万股)

             566         2,909.24    1,653.42      872.86      361.28       21.68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
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事项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
满足,公司可依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