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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乐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08  

                                                                                      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
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
提名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汪春俊先生、吕云峰先生、王涛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兴先生、姚欣先生、刘家雍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
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的情形;
   根据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3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资格条件。
   我们同意上述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
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经销商提供担保,在合理支持经销商
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可以加速资金回笼,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司本次为
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独立董事意见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兴、姚欣、刘家雍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