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838,530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 83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838,530 股办理解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52),现将其解锁暨上市流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 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我乐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4),首次授予 194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7、2020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预留授予的 29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8、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19),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 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0、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 2020-02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 股,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 11、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议 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 9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873,180 股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上市流通。 13、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 106,260 股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上市流通。 16、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49),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 135,350 股限制 性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 销。 18、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激 授予后股票 资本公积金 授予股票数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励对象 剩余数量 转增后剩余 量(股) 人数 (股) 数量(股) 首次授予 2019 年 8 月 8 日 5.89 元/股 1,940,000 92 1,216,050 1,702,470 预留授予 2019 年 12 月 13 日 7.20 元/股 290,000 22 137,350 192,290 注:上表中的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际授予完成时的数据;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为该批次扣减已回购注销股份,剩余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剩余数量为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该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 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873,180 股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上 市流通。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披露《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06,260 股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上市流通。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 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8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届满。 (二)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 1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 2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入 158,418.98 万元,较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0 年营 2018 年增长 4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3%。 净 利 润 21,955.31 万 3 本激励计划中考核指标中的营业收入为公司各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数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影 响 后 的 数 值 为 据,净利润为公司各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2,596.92 万 元 , 较 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2018 年增长 121.91%,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由考核工作 小组负责实施,对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如下表 所示: 考核等级 A B C 考核结果(S) S≥80 80>S≥60 S<60 83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 4 度绩效考核均符合全额 解锁系数 100% 60% 0% 解锁条件。 考核结果等级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 时可按照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 年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60%限制性股票 申请解锁;而上一年度考核为“C(不合格)”则不能解锁。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均满足全额解锁条 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83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838,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单位:股 已授予的限制 资本公积金转增后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王涛 董事、副总经理 80,000 112,000 36,960 33% 徐涛 副总经理 80,000 112,000 36,960 33% 王务超 副总经理 80,000 112,000 36,960 33% 黄宁泉 财务总监 20,000 28,000 9,240 33% 小计 260,000 364,000 120,120 33% 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1,555,000 2,177,000 718,410 3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9 人 合计 1,815,000 2,541,000 838,530 33% 注: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9月10日 (二)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838,530股 (三) 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进行 股份交易。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89,760 -838,530 6,651,23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4,579,440 838,530 315,417,970 总计 322,069,200 322,069,200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