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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乐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3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

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黄奕鹏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补充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黄

奕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奕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顺利融资而提供本次

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未有明显迹象表

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

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刘家雍、姚欣、黄兴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