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的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蓉科技”或“公司”)收到董事长张
景忠先生,董事、总经理胡俊强先生,副总经理彭昌华先生、何毅先生,董事会
秘书黄卫先生及财务总监肖学东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所持有四川福蓉科技股
份公司股份的承诺》。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可及对其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承诺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的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福蓉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福蓉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以下:
一、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有股份来源
张景忠 董事长 1,302,978 0.32% IPO 前取得
胡俊强 董事、总经理 995,861 0.25% IPO 前取得
彭昌华 副总经理 846,946 0.21% IPO 前取得
何毅 副总经理 456,047 0.11% IPO 前取得
黄卫 董事会秘书 1,042,382 0.26% IPO 前取得
肖学东 财务总监 781,788 0.19% IPO 前取得
以上董事、高管均为间接持股。
二、承诺主要内容
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未来的 6 个月内(即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
归公司所有,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