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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蓉科技: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的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蓉科技”或“公司”)收到董事长张
景忠先生,董事、总经理胡俊强先生,副总经理彭昌华先生、何毅先生,董事会
秘书黄卫先生及财务总监肖学东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所持有四川福蓉科技股
份公司股份的承诺》。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可及对其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承诺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的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福蓉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福蓉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以下:

    一、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有股份来源
  张景忠       董事长             1,302,978        0.32%      IPO 前取得
  胡俊强    董事、总经理            995,861        0.25%      IPO 前取得
  彭昌华      副总经理              846,946        0.21%      IPO 前取得
   何毅       副总经理              456,047        0.11%      IPO 前取得
   黄卫      董事会秘书           1,042,382        0.26%      IPO 前取得
  肖学东      财务总监              781,788        0.19%      IPO 前取得

    以上董事、高管均为间接持股。

    二、承诺主要内容

    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未来的 6 个月内(即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
归公司所有,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