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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蓉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
                            体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
目。
       2、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
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福建省福州市

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
蓉源高端制造公司及其生产经营所在地,本次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8.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9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987.95 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出
具了闽华兴所(2019)验字 C-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截至2022年6 月30日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如下:
                                    项目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拟投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
  1                                        37,562.00         30,000.00                 27,991.68
        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注)                       3,100.00         2,987.95                     679.37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45,662.00         37,987.95                 33,671.05
注: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2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终止且该项目的剩余募集
资金余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研
发中心”项目已终止且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全资子公
司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作为募投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福
蓉源高端制造公司所在地)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新增消费电子铝型材产
能,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调整由福
蓉源高端制造公司完成募投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 产建设
项目”之 50MN 挤压生产线及其附属设备建设。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
使用募集资金预付设备款 774.90 万元(相关设备的签收及安装地址将根据项目
实施进度适时调整为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预计尚需支
付设备尾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新设开
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调整后,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
资金专款专用支付该项目设备尾款。

     此外,该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即计划到 2022 年 6 月实施完
成,但受疫情影响,外国厂家安装人员现场工作受限,公司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
期。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
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2 年 6 月延长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目前公司积极与外
国厂家协调沟通设备安装工作,对方已启动办理入境申请等相关工作,相关人员
将在符合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尽快入厂完成设备安装,公司将保持与厂家的持续
沟通,保障设备及时投入使用。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
 高精铝制通讯电 子新
                       成都崇州经                区、福建省福州市   公司、福蓉源高
 材料及深加工生 产建                   公司
                       济开发区                  罗源县松山镇福州   端制造公司
 设项目
                                                 台商投资区
     (三)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 3 号楼 513 室
    4、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5、法定代表人:张景忠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

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有色金
属压延加工;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住房租赁;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其尚在
投资建设中,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
略布局、项目客观原因和实际实施进展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建设
内容、投资金额,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

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作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
至 2023 年 12 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是基于公司
发展战略调整、未来建设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客观原因等情况,本着对
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审慎调整,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
全资子公司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

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蓉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福蓉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
主体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