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四川福蓉科技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
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规
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 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准则解释 16 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
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通知的
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