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9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8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
分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2.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3.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4. 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0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
元(含)。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5. 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6. 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从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7.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53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
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股份
(普通股 A 股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
(普通股 A 股股份)价格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8.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人民币 42.53 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0,000 元(含)、
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0,000 元(含)分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方案测算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回购资金 3,000 万元(下限) 回购资金 6,000 万元(上限)
拟回购数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 拟回购数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
量(股) 的比例(%) 金总额(万 量(股) 本的比例(%) 总额(万元)
元)
用于员工 公司董事会审 705,384 0.4614% 3,000 1,410,768 0.9228% 6,000
持股计划 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合计 / 705,384 0.4614% 3,000 1,410,768 0.9228% 6,000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
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0,000 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42.53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10,76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9228%;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0,000 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42.53 元/
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05,38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4614%。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全部内容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必需的内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