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4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5,44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6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6)号核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813,3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27,253,300 股,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百达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控股”)、施小友、张启春、阮吉林、张启斌、 阮卢安、魏成刚、史建伟、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 峰投资”)、杨海平、邵伯明,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 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95,440,000 股(其中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8,000,000 股、施小友 11,245,500 股、张启春 8,925,000 股、阮吉林 7,395,500 股、张启斌 4,284,000 股、阮卢安 3,850,000 股、魏成刚 3,600,000 股、史建伟 2,700,000 股、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0,000 股、杨海平 1,620,000 股、邵伯明 1,620,000 股),将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总股本为 127,253,3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5,44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813,300 股。 1 公司股东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 48,000,000 股、施小友持有限售股 11,245,500 股、张启春持有限售股 8,925,000 股、阮吉林持有限售股 7,395,500 股、张启斌持有限售股 4,284,000 股、阮卢安持有限售股 3,850,000 股、魏成刚 持有限售股 3,600,000 股、史建伟持有限售股 2,700,000 股、台州市铭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限售股 2,200,000 股、杨海平持有限售股 1,620,000 股、邵伯明持有限售股 1,620,000 股。 2、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 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最终以 2018 年 9 月 18 日 为授予日,向 8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9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127,253,300 股增加至 129,233,3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7,420,000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813,300 股。 3、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杨先赏因个人原因 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杨先赏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全 部股票共计 15,000 股;同时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 78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29,233,300 股变 更成 128,432,3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6,619,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31,813,300 股。 4、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莫勇、贾珮、晏 锋共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莫勇、 贾珮、晏锋共 3 人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全部股票共计 42,000 股;同时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 2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 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个人离职触 发部分)共计 568,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完 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28,432,300 股变更成 127,821,8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96,008,5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813,300 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7,821,8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6,008,5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813,3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施小友、张启春、阮吉林、张启斌、阮卢安、魏成刚、史建伟、台州市铭峰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海平、邵伯明对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张启斌承诺如下:“(1)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4)如果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 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百达控股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 3 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史建伟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 承诺。(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股东阮卢安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5、发行人股东魏成刚、杨海平、邵伯明、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4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百达精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百达精工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中做出的各项承诺;百达精工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百达精工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5,44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6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数量 百达控股 0 1 集团有限 48,000,000 37.55 48,000,000 公司 2 施小友 11,245,500 8.80 11,245,500 0 3 张启春 8,925,000 6.98 8,925,000 0 4 阮吉林 7,395,500 5.79 7,395,500 0 5 张启斌 4,284,000 3.35 4,284,000 0 6 阮卢安 3,850,000 3.01 3,850,000 0 7 魏成刚 3,600,000 2.82 3,600,000 0 8 史建伟 2,700,000 2.11 2,700,000 0 台州市铭 0 峰投资合 9 伙 企 业 2,200,000 1.72 2,200,000 (有限合 伙) 10 杨海平 1,620,000 1.27 1,620,000 0 11 邵伯明 1,620,000 1.27 1,620,000 0 合计 95,440,000 74.67 95,440,00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5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50,200,000 -50,200,000 0 件的流通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5,808,500 -45,240,000 568,5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6,008,500 -95,440,000 568,500 无限售条 A 股 31,813,300 95,440,000 127,253,300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1,813,300 95,440,000 127,253,300 股份 股份总额 合计 127,821,800 0 127,821,8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6